关于做好我校“辽宁省高校一流学科”大型公共仪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
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学校将开展大型公共仪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
辽宁省一流学科:药学下各二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
二、申报有关原则
1.大型公共仪器要结合学校各学科整体发展需要,立足学科、学院统筹,学校亟需或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2.申报公共仪器的单台(套)资助经费应在50万元以上,原则上每个学科申报不超过2个并做好推荐排序。
3.申报项目应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学科内多数成员同意;与相关部门沟通,有符合条件的安置场所,有专人管理,有明确的共享方案和维持项目后续正常运转的管理办法等。
4.根据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经费来源可选择使用申请学科原有经费,也可申请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但须通过学校评审)。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3日前,将大型公共仪器申报书(见附件1)经学科、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32),同时发送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
联系人:杨建军、曲远芳
联系电话:024-43520090
电子邮箱:shenyaoxueke@126.com
附件:
1.大型公共仪器申报书
2.仪器设备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 附件【附件2仪器设备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申报书.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