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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辽宁省高校一流学科”大型公共仪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

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学校将开展大型公共仪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

辽宁省一流学科:药学下各二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

二、申报有关原则

1.大型公共仪器要结合学校各学科整体发展需要,立足学科、学院统筹,学校亟需或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2.申报公共仪器的单台(套)资助经费应在50万元以上,原则上每个学科申报不超过2个并做好推荐排序。

3.申报项目应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学科内多数成员同意;与相关部门沟通,有符合条件的安置场所,有专人管理,有明确的共享方案和维持项目后续正常运转的管理办法等。

4.根据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经费来源可选择使用申请学科原有经费,也可申请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但须通过学校评审)。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3日前,将大型公共仪器申报书(见附件1)经学科、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32),同时发送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

联系人:杨建军、曲远芳

联系电话:024-43520090

电子邮箱:shenyaoxueke@126.com

附件:

1.大型公共仪器申报书

2.仪器设备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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