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15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的《辽宁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科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实施办法》(辽学位〔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现状及学科发展规划,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撤销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硕士点。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科建设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232室
联系电话:024-435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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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