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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药无涯论坛"第263讲:我校教师田丽娟副教授学术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2-03-21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

报告题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解析

报告时间:2022年3月23日(周三)11:00-12:00

报告地点: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811890254)

报 告 人:田丽娟 副教授

主办单位:工商管理学院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辽宁省药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报告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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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娟,女,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从事《药事管理与法规》、《医药商品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药事法规与药物政策、合理用药、药品监管史。主持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中国药师协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以及企业合作课题10余项。在沈阳药科大学学报、中国新药杂志、中国药房、中国新药与临床等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副主编国家规划教材5部,公开出版教材2部;参编教材2部。

报告内容简介: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是实现鼓励创新、引导中国制药产业从仿制向创新转型的核心制度;是完善市场机制,实现申请放开、转让放开、委托放开,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核心制度。报告通过介绍MAH与药品研制和注册管理、MAH与药品生产管理、MAH与药品经营管理、MAH与药品上市后管理、MAH与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的法规要求,强化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药品全生命周期责任的核心理念,从而进一步鼓励药品创新,规避药品风险,保障用药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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